创新公共数据开发利用 激活数字经济发展引擎

2025-02-21 06:34 来源:三峡日报 编辑:张远近 人阅读

去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湖北省发布《湖北省数据条例(草案)》。近年来,宜昌市也制定了《宜昌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试行)》,积极规范公共数据管理,大力保障公共数据安全。央地政策“组合拳”的背后,是顶层设计对数据要素价值的精准把握。公共数据不仅是新兴市场资源,更是撬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金钥匙”。

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主体和方式看,主要包括政务部门的共享、面向社会的开放和面向有限主体的授权运营三种形式,应当体系性、协同性推进,以进一步发挥公共数据要素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赋能和推动作用。

推动政务数据高质共享,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效能

通过优化政务信息系统、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等,夯实数字政府建设基础,持续提升政务数据质量和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一是源头治理。坚持完善政务数据目录,统筹管理实现“一数一源”,推动政务数据“按需归集、应归尽归”,做好资源整合和发布工作。二是共享管理。健全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推动不同层级、部门间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推行主动共享与按需共享相结合,让政务数据“跑起来,活起来,用起来”。三是平台支撑。增强公共数据服务平台的共享开放属性,健全平台数据分析、监测预警等功能,完善各类主题数据库以支持各领域业务应用。

促进公共数据有序开放,深度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公共数据资源的深入开放利用,要查短板补弱项,积极回应社会期待,敢于担当善作善成,赋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首先要有宏观思路。应遵循政府指导、市场驱动的理念原则,做到统筹规划、统一标准、需求导向、规范应用、安全有序。其次要有制度保障。坚持加强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建立数据确权机制,健全动态管理的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目录,制定数据采集、储存、流通等规范标准,依法依规有序开放公共数据。再次要有服务能力。构建科学完备的服务体系,建立需求受理反馈机制,丰富公共数据应用场景和服务业态,提高开放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和机器可读性,增强数据开发利用的支持能力。

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培育繁荣数据要素市场

2025年1月,国家发改委、数据局发布《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等政策文件,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特别是授权运营全流程进行指导和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是数据要素市场化运营机制,旨在进一步激发供数动力和用数活力,化解开发利用中“流不动”“供不出”“用不好”等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机制:一是分类分级授权机制。落实公共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要求,明确关于授权运营的主要原则和实施细则。二是价格形成机制。根据公共数据要素特性,发挥好价格政策的杠杆调节作用,加强指导监督和规范定价程序,并建立定期评估调整制度,推动价格政策与行业管理政策有效衔接、形成合力。三是安全防护机制。建立有效可靠的公共数据安全监管机制,识别和评估潜在风险,增强加密和脱敏等技术防护,设置责任追究机制,压实流通各环节、全周期安全职责。

发展数字经济必须牢牢抓住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这个关键一环,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三箭齐发释放公共数据活力,持续优化资源配置,扎实搭建开发利用的“四梁八柱”,充分发挥公共数据要素放大、叠加、倍增效应,为不断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构筑新质生产力新优势提供坚实支撑。

(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黄利红  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