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法院:“茶乡法庭”与您一同学习古茶树保护

2026-05-06 14:44 来源: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编辑:覃江云 人阅读

五峰拥有两千年种茶史,采花乡素有“楚天名茶第一乡”美誉。境内黄家台村有一棵树龄达六百年的“采花茶树王”,是湘鄂西现存最大古茶树,堪称茶树起源与演进的活化石。

近日,作为扎根茶乡的“茶乡法庭”,采花法庭走进采花乡黄家台村,开展古茶树保护学习与普法宣传活动。干警们实地了解古茶树生长及分布情况,宣传《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湖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并现场征集基层法治需求,为守护古茶树资源提供法治支撑。

五峰古茶树资源概况2024—2025年,五峰完成全县 6 个乡镇古茶树资源普查,挂牌保护古茶树单株20000株,古茶树群落41个,总面积2916.3亩。古茶树树龄最大的为600年,最小的40年,其中 400 年以上 3 株、200—400年16株、100—200年2843株、100年以下17138株,生态与文化价值极高。
古茶树保护等级与认定依据《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湖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树龄 100 年以上树木为古树(不包括人工培育、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商品林中的树木),实行三级保护,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牌明确标识:

树龄500年以上:省级人民政府公布,一级保护;

树龄300—499年:市级人民政府公布,二级保护;

树龄100—299年:县级人民政府公布,三级保护。

古树群按涉及古树的最高保护等级整体保护。

古茶树保护核心要求

古茶树原则原地保护、严禁采伐移植,禁止破坏其生长环境及保护设施、标志。县级人民政府在古树或者古树群落周围划定保护范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建立分级保护巡查与监管机制,建设项目需采取避让保护措施;古树生长异常、濒危或死亡,养护责任人须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破坏古茶树法律责任违法采伐、移植、损害古茶树,将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一级保护古树:每株罚50万—100万元;

二级保护古树:每株罚20万—50万元;

三级保护古树:每株罚10万—20万元。

造成损失需依法赔偿,构成治安违法或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守护古茶树

古茶树是五峰珍贵的绿色财富与生态遗产。茶乡法庭呼吁全社会坚守保护优先原则,敬畏自然、守护生态,共同传承五峰千年茶乡文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