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3 09:28 来源:猇亭区人民法院 编辑:覃江云 人阅读

春回大地万象新,植树添绿正当时。3月11日上午,猇亭法院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号召,组织青年干警前往云池社区赵家湾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
2026年3月12日是第48个植树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明确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让我们种下一棵“法治树”,一起学习保护林木资源的法律法规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条 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每年三月十二日为植树节。
盗伐林木罪
盗伐林木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森林法采伐管理制度,擅自采伐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林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