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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说 | 以法治之力 固发展之基

2026-03-10 23:34 来源:​长江云新闻 编辑:胡伟龙 人阅读

以法为纲,循法而治。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湖北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代表们踊跃建言、各抒己见。

审议中,代表们普遍认为,生态环境法典系统、全面、直面群众关切、前瞻性强,必将有力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大学党委书记 朱孔军:重塑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确立了绿色发展的法治根基,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全国人大代表、黄冈蕲春县横车镇九棵松村党委书记 董振兴:直击秸秆禁烧与利用等老大难问题,为基层抓环保、治环境、建美丽乡村提供了指南和抓手。

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市黄陂区六指街道新博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卫国:将公众健康放在首位,回应了基层百姓对蓝天、碧水、净土的迫切期望。

代表们认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方面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规定,必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行稳致远。

全国人大代表、随州市委书记 马泽江: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工作留下了空间。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麻醉药品协会政策法规专委会名誉主委 李杰:将夯实法治基础,推动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团结,实现共同奋斗与繁荣。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监事长、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刚:草案将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实现共同富裕作为重要的内容,确保各民族在现代化进程中一个也不掉队。

代表们认为,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将多年来形成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确立为法律制度规范,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首席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张锦岚:以法律程序避免了规划的随意性,保障了政策的延续性,保证一张蓝图绘到底。

全国人大代表、鄂州市鄂城区区长港镇峒山村委会主任 占志启:为基层对接国家战略,统筹城乡发展,推进乡村建设提供了法治遵循。

(记者 夏晓青 谢珍 冉涛 梁蕊 杨岚 黄航 朱志 管涌博 黄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