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为城市留住山水底色

2026-03-02 09:35 来源:三峡日报 编辑:肖雨琴 人阅读

3月1日,《宜昌市城区滨江风貌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这部经宜昌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是全省首部专门针对滨江风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它的出台,标志着宜昌将滨江风貌保护从过去的规划引导、行政管控,正式上升为刚性法治约束,在长江大保护与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双重背景下,具有重要示范价值。

宜昌依长江而建,坐拥“江北山在城中、江南城在山中、一半山水一半城”的独特格局,山水相依、城江相融,既是城市最鲜明的标识,也是最珍贵的资源。长期以来,如何在城市发展中守住生态底线、保留山水特色、避免无序开发,是滨江城市共同面临的考题。

过去,城市风貌管理多依赖政策文件和规划管控,约束力有限、执行弹性较大,容易出现重建设、轻保护,重开发、轻留白的现象。宜昌此次以专项立法破题,正是用法治思维破解城市治理难题,用制度力量守护城市核心价值。

这部条例的意义,远不止于对建筑高度、天际线、滨水岸线的“颜值”管控,更在于对城市空间、生态本底、历史文脉、公共利益的系统性保护。

条例以守护“一半山水一半城”为核心立法目标,建立起“三度管控”制度——严格规定滨江公共空间保留宽度,在南岸实施高度管控,在北岸实施开发强度管控。从严控建筑高度强度,到保护山体轮廓、视线通廊;从提升滨水环境品质,到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条例每一条规定,都在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划下“硬杠杠”。

12场座谈会、约300条意见建议——这些数字背后,是这部条例与众不同的诞生轨迹。立法过程中,宜昌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声音。一位曾到访宜昌的黑龙江网友发来5页修改建议,他在邮件中写道:“希望这部法规能守护好这份上天赐予的礼物。”正是这种广泛的公众参与,让法规既有法治的刚性,又有民意的温度。

作为全省首部滨江风貌管理专项法规,这部条例的出台,也为宜昌乃至全省城市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本。它体现了地方立法紧跟城市发展需求,聚焦群众最关心的公共空间、生态环境、城市品质等现实问题,以“小切口”立法解决“大治理”难题。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规的权威在于执行。从“颜值管理”走向“法治守护”,不仅需要一部好的条例,更需要严格执法、精细管理、全民参与。

唯有把条例规定真正转化为日常治理的行动自觉,才能让山水城江和谐相融的画面长久定格,让“一半山水一半城”成为宜昌最持久、最动人的城市名片。(尤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