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6 06:49 来源:三峡日报 编辑:张远近 人阅读

发布会现场。(记者周卓然 摄)

2月25日,宜昌市组织召开《宜昌市城区滨江风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就宣传贯彻实施《条例》,加强城区滨江风貌管理,提升城市空间品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情况进行了系统讲解和诠释。
发布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分别就《条例》主要内容、特色和亮点及下一步贯彻实施措施等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该《条例》是全省首部风貌管理类地方性法规,于2025年8月28日由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2025年9月25日经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七章四十五条,规定了总则、规划管控、建设管理、综合保护、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七个方面的内容。
《条例》立足城市滨江风貌,构建山水城一体的空间治理体系,以守护“江北山在城中、江南城在山中、一半山水一半城”;立足“三度管控”(宽度、高度、强度)要求,打造显山露水的立体城市范式,塑造“城不压山、建不遮水”的城市风貌;立足保护优先,厚植生态人文融合的魅力城市底蕴,打造承载城市记忆的“露天博物馆”;立足现代化治理模式,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治理路径。
《条例》除强调强化规划引领、加强建设管理和实施系统保护外,还对经费来源、公众参与、实施评估等作出了规定,以增强社会各界参与意识,推动城区滨江147平方公里核心区域范围内风貌管理要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为确保城区滨江区域风貌管理有效推进,将《条例》落到实处,宜昌市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管理、循序渐进、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加强条例的广泛宣传和全面准确贯彻实施。
在城区滨江区域城市更新方面,将严格建设管控与实施保障,针对滨江区域老旧小区多、风貌待提升的现状,推行“留、改、拆、增”多元更新模式,努力将滨江区域打造为宜昌人居环境示范区,展现“山水辉映、蓝绿交织、人文传承”的城市形象。
在城区滨江区域景观打造以及山水格局保护上,保持山体与城市良好的自然生态和空间景观效果,推动自然山水与城市融合发展;持续推进中心城区“绚丽花城”以及“串园连山”绿道建设,实施水系连通、引水润城工程,实现“山水人城”和谐共生。
相关执法部门将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协同联动、凝聚监管合力,对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条例》落地见效,为守护城区滨江山水画卷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记者龚昌俊、王飞,通讯员李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