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法治根基 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2026-02-02 06:22 编辑:张远近 人阅读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新修改统计法)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适应以统计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迫切需要,为新时代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坚实保障。学好用好新修改统计法,对于提升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服务宜昌市奋力打造全省支点建设先行区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突出政治引领,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

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统计调查工作的根本保证。新修改统计法旗帜鲜明地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上升为法律依据,确保党领导下的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宜昌调查队作为国家统计局派驻地方的统计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坚决走好践行“两个维护”第一方阵。宜昌调查队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不仅肩负着依法独立开展统计调查、实施统计监督的重要职责,还承担着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任,必须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法治理念,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

聚焦主责主业,以法治护航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紧紧围绕新修改统计法赋予的职责职能,将依法统计、依法行政贯穿于统计调查工作全流程、各环节。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方案,确保调查过程的规范性、统一性。在居民收支、价格监测、粮食产量、畜禽监测、劳动力调查等重点民生领域,强化调查方案培训,规范数据采集流程,抓实抓牢源头数据质量。构建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将法治要求融入数据生产全过程。在源头端,加强对辅助调查员和调查对象的法治宣传与业务培训,确保其理解调查意图、掌握指标口径、依法履行报送义务。在采集端,积极推广电子记账、手持终端采集等信息化手段,减少中间环节人为干扰。在审核端,建立完善即报即审、交叉审核、逻辑校验等多重审核机制。在评估端,建立健全主要指标数据质量综合评估办法,结合相关行政记录、部门数据进行比对验证,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反映宜昌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实践证明,得益于统计法的坚强法治保障,统计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得到了显著提升,为科学决策、社会公众了解市情民意提供了更加可靠的数据支撑,统计调查的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持续增强。

深化普法宣传,筑牢防治统计造假的坚固堤坝

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实施的基础在于知法守法。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并充分发挥法律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中的威慑作用,是净化统计生态、确保数据质量的长久之策。应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抓住“关键少数”,积极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宣讲新修改统计法及《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推动领导干部依法领导统计工作、支持统计机构独立履职。覆盖“统计人员”,将法治培训作为统计调查业务培训的“第一课”内容,使每个统计人员都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行家里手。依托法治宣传,结合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入户走访等多种载体,持续深入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进企业、进社区,通俗易懂地普及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明确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信任与配合。

(国家统计局宜昌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鞠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