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坝法院:先行调解 “立调履”三连办

2025-09-29 09:44 来源:葛洲坝人民法院 编辑:覃江云 人阅读

依托先行调解机制,葛洲坝人民法院高效化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从立案到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全程仅用一个上午,实现“当场立案、当场调解、现场履行”,案结事了人和。

2025年7月4日,姜某通过董某经营的中介公司购买一套房屋并缴纳17万元购房款,后因交易价格分歧,经三方同意解除合同。但购房款退还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姜某无奈之下,于9月12日将董某诉至法院,要求董某退还全部房款。

姜某在法官的指导下完成要素式起诉状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法院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晰、标的明确,且双方有调解意愿,便当场立案,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进行先行调解,由专业调解员接手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初期,姜某情绪激动,称入住系中介允许,拒绝承担任何费用;董某则坚持扣除两个月房租、中介费共计3600元。调解员在与双方沟通中摸清矛盾核心,并以事实为依据,向姜某核实居住情况及相关证据。姜某坦言,当时只是口头提议,并未留存证据。调解员遂向姜某释明法律原则:“法院审理案件以证据为依据,你无法提供证据,并且客观上你确实使用了该房屋两个月,所以这笔房租费应该由你承担。”接着,调解员又从及时退付房款,尽快解决问题的角度劝解董某。

过程中,调解员始终耐心引导双方理性沟通,劝彼此各退一步化解分歧。现场从火药味十足到关系破冰,最终达成调解,董某现场将166400元购房款退还给姜某,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下一步,葛洲坝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司法为民宗旨,持续做深做实先行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先行调解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优势,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