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9 07:08 来源:三峡日报 编辑:张远近 人阅读
8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调整为“先领取资格、再申报补贴”方式组织实施,拟申请补贴的消费者先领取资格券,再完成车辆卖旧购新手续后提交补贴申请。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每日定时发放一定数量的资格券,并根据资金使用进度和工作进展等情况,动态调整发券数量。
据了解,从2025年9月5日起,每日10时开放领券入口,先领先得,领完即止。消费者领取资格券须进行实名认证,认证信息与补贴申请信息须为同一人。消费者领取资格券后不可转让,从领券之日起有效期为15天(360小时),在资格券有效期内可提交补贴申请,逾期未提交则资格券失效。在2025年政策实施期间,已提交补贴申请的消费者不能再次领取资格券,已领取资格券待使用的消费者不能重复领取。
补贴标准调整为不分新能源和燃油车辆动力类型,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6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补贴3000元;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5000元。同时,取消在湖北省内转让旧车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限制条件,不限制《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
在2025年8月28日前(含当日,下同)购买新车(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新车注册登记和旧车转让登记手续(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并通过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提交的补贴申请,按照调整前的政策执行,补贴申请入口于2025年8月31日24时暂时关闭。已提交补贴申请的消费者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按照审核意见补正申请材料,逾期未完成补正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调整前的政策申领补贴资格。市商务局将尽早完成补贴申请的受理和审核,为消费者修改补正申请材料预留时间。
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于2025年9月5日10时重新开放补贴申请入口,未能按截止时间要求提交补贴申请的消费者于申请入口重新开放后提交补贴申请。从2025年9月5日起,对新提交的补贴申请,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居民个人使用贷款经办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业务)中实际用于家用汽车等重点领域消费,且贷款经办机构可通过贷款发放账户等识别借款人相关消费交易信息的部分,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记者杨春艳、通讯员姚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