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0 08:48 来源:西陵区人民法院 编辑:覃江云 人阅读
“车手”,又名“职业取款人”
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
扮演着取款、转移赃款的角色
他们负责迅速转移诈骗而来的资金
切断警方对被骗资金的追查
并从中获取“佣金”
为获取非法利益,男子冒充公职人员,以被害人银行卡涉嫌犯罪为借口骗取财物。近日,西陵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案情简介
2024年10月,高大爷接到一个对方自称是“网监局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告知其名下银行卡涉嫌重大洗钱犯罪。为“洗清嫌疑”,要求高大爷立刻取出卡内所有现金,交由“国家部门”进行“审查认证”。视频通话中,对方身着警服、手持警官证,背景看起来像是正规办公场所。面对逼真的场景,高大爷信以为真,前往银行取出其银行卡里的58万元现金,并按照指令来到某公园门口找到了一位男子,该男子向高大爷出示了印有“某市国家公证处”字样的文书,高大爷见到文书后深信不疑,亲手将毕生积蓄送入了骗子的口袋。在这场诈骗分子的精准围猎下,一位老人的养老钱化为乌有。
事后,高大爷察觉到不对劲,在询问了亲人后得知自己被骗,在亲人的陪同下前往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根据老人提供的线索迅速展开调查,很快锁定了公园门口取钱的男子王某并将其抓获。
经查,王某还在十堰市一地区实施过犯罪行为,刘奶奶因此损失37万元。据悉,王某由于赌博输光了身上的积蓄,在不法分子的引诱下,成为了上游诈骗集团精心部署的“车手”。其任务就是根据指令,辗转各地,在线下从被害人手中接收巨额现金并完成转移。
法院审理
西陵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根据相关量刑情节依法做出以上判决。
法院提醒
此类专门针对老年人的诈骗陷阱,西陵法院再次郑重提醒:
身份要核实:面对自称银行、社保、医保、公检法、公证处等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主动上门“服务”的,务必提高警惕!不要轻信!最稳妥的方式是直接拨打相关单位官方电话或亲自前往柜台核实确认。
信息要保密:绝不轻易透露身份证、银行卡、存折、密码、手机验证码等个人重要信息给陌生人。任何合法机构都不会索要您的密码和验证码!
转账要商量:涉及转账汇款、修改密码、账户“升级”等操作,务必先与子女、亲属沟通商量,或直接到银行柜台由工作人员协助办理。
上门要警惕:对突如其来的“热情服务”和“紧急状况”通知要保持冷静,捂紧自己的养老钱!
西陵法院将持续保持对养老诈骗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依法严惩不法分子,全力追赃挽损,用实际行动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筑牢法治防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