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2 06:35 来源:三峡日报 编辑:张远近 人阅读
6月11日,记者从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为助力高校毕业生来宜安居乐业,宜昌今年继续推行“人才留宜”住房储备金政策。在宜买房不仅可以使用公积金低息贷款,还可以办理购房提取。
据了解,毕业后有意向在宜昌就业的全国范围内大中专在校学生均可在宜开设住房储备金账户。在宜就读的中职及以上学历在校生以学校为单位到中心营业部柜面统一建立账户;国内其他地区中职及以上学历在校生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宜昌公积金中心”,线上申办。
学生毕业后在宜就业或创业(即毕业一年内在宜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且缴存人家庭在宜购买首套住房的(毕业五年内),本人可到中心柜面申请,将储备账户资金作为住房公积金补贴转入个人公积金账户(按照毕业生就业时最高学历标准兑现),享受住房公积金人才政策补贴。
补贴标准相比往年新增了“共同购房”的情况,以就业时学历为准实行一次性补贴,其中,中职0.6万元,专科0.8万元,本科1万元,硕士研究生1.2万元,博士研究生1.5万元。非配偶关系共同购房,且共同购房人符合在宜就业住房储备金补贴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由购房人之一享受补贴,该套住房其他共同购房人不再享受储备金补贴。配偶关系共同购房,且符合在宜就业住房储备金补贴条件的,双方均可享受补贴。
申请住房储备金补贴,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大中专学生住房储备金申领承诺书、结婚证或单身声明,缴存地家庭现有住房查询结果(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
购房人购买自住商品房现房、期房、二手房、拍卖房等,需提供不同的购房材料,详情或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717-12329。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住房储备金账户资金实行记账式管理,学生在读期间不能提取,仅为账面资金。就读期间按月发放并及时提示。若学生毕业后继续深造,按升学后的标准补差;补贴对象毕业后超过一年未在宜工作(未在宜昌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其补贴储备账户自动注销;补贴对象毕业后在宜自主创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适用此项补贴后不再适用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补贴及灵活就业人员人才补贴政策。(记者王晶晶、通讯员肖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