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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连续五届蝉联“全国文明城市” “信义老农”陈廷海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2025-05-24 03:45 来源:三峡日报 编辑:张远近 人阅读

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宜昌市及宜都市、枝江市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当阳市、远安县荣膺“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全市全国文明城市达到5个,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同时,宜昌新增远安县嫘祖镇等10个全国文明村镇,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3个全国文明单位,刘发英家庭、向宗乐家庭2个全国文明家庭,宜昌市第一中学等3所全国文明校园。“信义老农”陈廷海荣获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宜昌市已连续五届蝉联“全国文明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是涵盖文明风尚、民生服务、城市治理、生态建设等全方位评价体系,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也是含金量最高、影响力最大、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

近年来,宜昌市牢牢把握为了人民幸福美好生活这一宗旨,坚持“铸魂、塑形、惠民”的创建理念,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实施《宜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和爱国主义教育,全域推进“十不见”“十文明”专项行动,持续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创新开展创建惠民攻坚解难行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全市一个停车场”建设、滨江公园升级、加装非机动车充电桩等系列民生工程,市民精神状态、城市颜值面貌显著改善。省委书记王忠林称赞宜昌为“走在前列的文明典范”。

当天的表彰大会上,全国60名(组)同志被授予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239名(组)同志被授予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其中,宜昌市“信义老农”陈廷海荣获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目前,全市共有1人获评全国道德模范,14人(次)获评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陈廷海,男,1961年6月生,当阳市半月镇红光村村民。2006年,陈廷海收购200多户村民100万斤的油菜籽,因收购商携款逃跑,他背上近百万元债务。18年来,他和妻儿勤劳苦做,省吃俭用,偿还210户乡亲的欠款98万多元。其践信守诺还债百万的事迹令无数人为之动容,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新闻、湖北日报等中央和省级媒体相继报道其事迹,网友们热议点赞,全网热度过亿。陈廷海曾荣登“中国好人榜”,获评“湖北省道德模范”,上榜“荆楚楷模”“湖北好人”等。(记者崔艳华,通讯员廖长见、郭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