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7 06:55 来源:三峡日报 编辑:张远近 人阅读
不凭处方销售药、药店代开处方被处罚,不遵医嘱随意服用处方药造成器官损伤……近日,国内网络媒体曝光了一些违规售药后引发的用药安全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记者昨日走访了市民、医生、市医保局和我市多家药店后发现,在数字化医疗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市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外配处方购药服务体系:线下药店严格执行“凭处方销售”规定,超九成市民通过电子处方实现便捷购药。如何平衡购买药品的便利性与安全性,成为当前医保部门服务群众的重要课题。
市民:购买非处方药为何需要外配处方
“以前买非处方药直接刷医保卡就行了,为什么今天开药还要拿处方呢?”4月14日,在宜昌高新区一药店里,市民刘女士疑惑地问。
原来,刘女士这几天感冒发烧,浑身难受,便到药店购买布洛芬来缓解病情。可等她向店员李英报出药名时,却被告知需要有处方才能开药。
在李英帮助下,刘女士通过扫描门店的开方二维码进入互联网医院处方外配服务平台,填写了相关信息,并提交了自己的症状情况和所需药品。经医院医生线上问诊后,为刘女士开具了电子外配处方,最终刘女士向李英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完成了门诊统筹结算。
拿到药后的刘女士有些疑惑,为什么开非处方药也需要提交处方呢?
市民在药店凭处方购药。(记者林潇 摄)
记者随后采访了多位市民,他们也表示,最近在购药时也遇到过和刘女士相同的情况。
对此,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费审核结算科科长陈翼表示,买药报销必须凭处方,这是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明确规定。过去,一些市民不用处方即可购药,实则是部分定点药店替购药者代开处方,这种“打擦边球”属于违规操作。近段时间以来,国家医保局持续加大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力度,“处方严把关”也是其中一环。
业内人士: 外配处方保障用药安全、避免医保基金浪费
记者随后采访了医生和市医保局管理人员得知,凡是通过医保报销的药品,无论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都需要处方,这样既能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又能规范医保基金管理,避免浪费。
市中心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医师姜玉蓉介绍,处方药是需要医生处方才能购买和使用的药品。这种药通常都具有一定的潜在影响,用药方法和时间都有特殊要求,必须在医生指导下规范使用,需以患者安全为中心。
姜玉蓉从事心血管疾病诊疗工作多年,她曾接诊过一名高血压、冠心病患者,在没有医生的指导下,这名患者自行购买了降压、降脂等药物,致使肝脏、肾脏受损,上消化道出血,造成严重后果,患者追悔莫及。
“如果患者只图方便,自行随意购买处方药品,可能会对肝、肾功能和重要脏器带来不必要的损伤,影响生命健康。”姜玉蓉说。
4月15日,陈翼和工作人员一行走进西陵区一家药店,对该药店的购药程序和相关药品追溯码进行检查。经检查,药店严格执行了药品购买外配处方的管理程序,多数市民也能按要求通过互联网医院开处方购药。
“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不仅是为了保障用药安全,更是为了守护好大家的‘救命钱’,避免药品和医保基金的浪费。”据陈翼介绍,2020年施行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规定,参保人使用《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不论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凡是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药品费用,须有医生处方或住院医嘱。
那么是否所有的非处方药都需要处方呢?市医保局相关人员介绍说,市民在药店里购买非处方药时,会看到标为甲、乙两类, 一般来说,这两类药品都可以通过医保基金报销,所以需要凭处方购买。
但是,如果市民在购买此两类非处方药时不需要报销,则可以不开具处方。
记者体验:电子处方3分钟开具成功
购药配处方,保障了市民用药安全,但能否在保障安全规范的同时更方便市民呢?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今年以来已经协调多方力量,不断拓宽市民购药获取外配处方渠道,目前,医院科室或者便民门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个体诊所、互联网医院都能开外配处方,特别是通过互联网医院开具电子处方更为便捷。
记者现场体验互联网医院开外配处方,经过注册、上传病历、线上问诊等几个程序后,不到3分钟,一份电子版的外配处方便开了出来,凭借这份处方,即可购买药品。
据了解,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市“双通道”及“单独支付”药品已经启用电子处方流转。41家医疗机构开具的“双通道”及“单独支付”药品处方已经能直接上传到湖北省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市民无需携带纸质处方,可以直接在286家零售药店刷医保码调取有效电子处方购药结算。没有医保码的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也不用担心,刷医保卡同样可以读取已经开具的有效电子处方购药结算。
今年下半年我市还将分步实现慢门和普通门诊的电子处方流转,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目前,我市已有200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提前完成了系统升级改造,为实现电子处方流转做好准备。(记者崔艳华,见习记者钟文璐,通讯员、田毅、热比古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