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消费信心,释放经济活力

2025-03-18 21:28 来源:三峡宜昌网 编辑:肖雨琴 人阅读

今年3月15日是第43个消费者权益日,在数字经济与新兴业态蓬勃发展的今天,消费者权益保护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从“网红探店刷单”到“增高神药骗局”,从虚假宣传到预付式消费陷阱,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不仅削弱了消费信心,更可能动摇经济发展的根基。当前,我国正着力构建“共筑满意消费”的新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既是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激发消费潜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要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必须全方位、多角度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营造“敢消费、能消费”的社会氛围,释放经济活力。

用好法治护航,筑牢消费者权益的制度屏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正日趋完善,使得消费者能够从新业态消费模式中合理合法维权。近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实施,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也给那些打擦边球的不良商家形成了有力震慑,从而更好的引导了市场良性循环。例如,四川首例网络“刷单炒信”公益诉讼案中,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认定虚构评价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判决涉事企业承担公开道歉等责任。而湖南“增高神药”案中,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条款,对销售三无产品的商家处以高额赔偿,彰显了法律对欺诈行为的“零容忍”,也让法律手段有效护航了消费者权益。

加强监管升级,构建全链条治理的“防火墙”。有效的监管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键防线。一方面,监管部门需聚焦热点问题,如网络刷单、虚假广告、假冒伪劣等,通过跨部门协同和行刑衔接机制形成打击合力。例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明确要求严查流量造假、低俗带货等行为,为市场净化提供了行动纲领。另一方面,技术赋能监管的趋势日益显著。以抖音平台为例,其通过AI技术识别违规直播间、动态调整商品价格标准,2024年处置超2.3万个违规医美直播间,展现了技术手段在精准监管中的潜力。

推动社会共治,激发消费者维权的内生动力。消费者既是权益保护的受益者,也是参与者。要充分调动消费者监督市场的积极性,鼓励消费者理性维权,合理合规监督市场主体,以消费者的监督倒逼市场主体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消协受理投诉量达176万件,但解决率仅68.75%,这提示需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例如,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公益诉讼等途径维权,典型案例的曝光(如奥迪4S店抵押车辆纠纷、蟹尊享礼卡货不对板事件)也为公众提供了维权范本,更加激励了消费者与市场主体的良性互动。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一场持久战,需要法治、监管、平台、公众的协同发力。唯有织密制度之网、强化执法之剑、畅通维权之路,才能让消费者真正“敢消费、愿消费”。

作者:远安县委宣传部 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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