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护航长江绿 鄂渝共筑三峡美

2025-03-17 16:08 来源: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覃江云 人阅读

2月2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四周年之际,重庆五中法院联合湖北宜昌中院、湖北恩施中院召开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司法保护联席会,共商司法守护长江大计,共筑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司法屏障。重庆五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红军,恩施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东海,宜昌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廖朝平,万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侯俊芳等出席会议,重庆市人大代表朱炳清、黄文、胡耀华、牟洪全程参与见证。会议由重庆五中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重庆环境资源法庭庭长赵翎主持。宜昌中院、恩施中院、万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部门负责人及重庆环境资源法庭相关法官、法官助理参加联席会。

胡红军院长在致辞中指出,三峡库区是我国重要的淡水资源库,重庆地处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加强长江三峡生态长廊保护司法协作,对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服务三峡库区高质量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重庆环境资源法庭肩负着守护长江上游生态安全、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使命任务。重庆五中法院将以此次联席会为新起点,全面履职尽责,做深做实长江三峡生态长廊保护司法协作,为重庆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贡献更多的司法智慧和力量。

联席会上,渝鄂两地法院围绕司法服务保障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分别作交流发言。在与会代表的共同见证下,重庆五中法院与宜昌中院、恩施中院签署《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全面加强长江三峡环境司法协作,共同服务保障长江三峡高质量发展。联席会上,与会代表对渝鄂两地四家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意见建议。

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四周年的新起点,渝鄂两地法院将以此次联席会为契机,持续完善司法协作“责任链”、扩大生态修复“朋友圈”、织密智慧护江“监测网”,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奏响新时代的“司法长江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