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5 14:54 来源:三峡宜昌网 编辑:覃江云 人阅读
为构建多元化生态环境修复和损害赔偿机制,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于10月31日至11月1日在长阳和秭归分片区召开了全市法院“林业碳汇+生态司法”工作推进会。
宜昌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廖朝平出席会议并讲话,部分基层法院分管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参加会议。会上,廖朝平专委充分肯定了长阳法院、秭归法院前期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深入解读了《关于在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开展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适用认购林业碳汇的意见(试行)》文件内容,并部署全市法院下一步“林业碳汇+生态司法”推进工作。
会议强调,“林业碳汇+生态司法”工作不仅是宜昌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也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展现。全市法院要牢固树立环境资源审判“一盘棋”思想,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案件中积极引导违法行为人认购林业碳汇,共同探索“林业碳汇+生态司法”路径,助力宜昌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通讯员 罗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