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0 17:37 来源:湖北省扫黄打非微信公众号 编辑:周旺成
近日,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件,肖某某等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0万元至4万元不等。
2022年6月13日,荆门市公安局高新区掇刀区分局根据权利人举报线索,对“肖某某侵犯著作权案”进行立案侦查。经查,2021年10月至2023年2月期间,肖某某在未获得“梦幻**”游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向陈某某购买“梦幻**”私服源代码并租赁服务器,架设“梦幻**”私服游戏进行测试。
在测试完毕后,将“梦幻**”私服游戏命名为“白嫖**”,将客户端上传至“**之塔”游戏分发平台,通过QQ群和租赁的网站进行游戏推广,以收取玩家充值资金和担保游戏账号交易的方式非法获利。肖某某发展梁某某、高某某、张某某(另案处理)、王某(另案处理)作为游戏代理帮助推广“白嫖**”私服游戏,代理发展玩家的充值资金按一定比例与肖某某分成。
2022年2月至2023年2月,肖某某等人通过经营“白嫖**”私服游戏非法获利1814543.65元,其中肖某某非法获利1211532.84元,梁某某非法获利223706.45元,高某某非法获利211699.96元,张某某非法获利90060.4元,王某非法获利77544元。
2021年10月至2023年2月,陈某某通过出售“梦幻**”私服游戏源代码,帮助肖某某租赁服务器和提供技术维护非法获利73954元。案发后,梁某某、高某某经肖某某规劝后自行到公安机关投案。肖某某、梁某某、高某某退缴全部违法所得,陈某某退缴违法所得1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某、高某某、梁某某、陈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计算机软件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荆门市“扫黄打非”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