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8 08:37 来源:三峡日报 编辑:张远近
校园欺凌严重影响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我国出台了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校园欺凌予以规制。少年儿童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融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网络、司法”保护力量,六位一体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有效遏制和预防校园欺凌行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家庭:落实监护责任,发挥父母人生导师角色功能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座学校,父母是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第一责任人,父母需要发挥人生导师的角色功能,让孩子远离校园欺凌。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树立优良家风,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教育孩子坚决不做校园欺凌的欺凌者;要关注孩子的身心状态与情绪变化,及时发现欺凌苗头,避免欺凌事件发生;鼓励孩子大胆对校园欺凌说“不”,及时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提供欺凌事件线索,拒绝做校园欺凌的冷漠旁观者。
学校:加强预防校园欺凌教育,建立校园欺凌防控机制
学校作为校园欺凌的多发地,是未成年人教育、保护的重要阵地,应当采取多种措施预防校园欺凌。学校应当建立校园欺凌防控机制,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加强反校园欺凌教育和培训,引导师生正确认知校园欺凌,提升反欺凌意识;要建立科学的校园欺凌处置预案,发现欺凌行为后,学校应当立即制止,依法惩戒,绝不姑息,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在欺凌发生后对相关学生应给予及时心理辅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政府:明确综合治理责任,完善校园欺凌防控制度体系
地方政府在推动校园欺凌综合治理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政府需要整合社会各项资源,集中力量防治校园欺凌。支持学校进行反校园欺凌防控基础设施建设,比如加大投入安装监控设备,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完善校园欺凌防控制度体系,保障校园欺凌的预防、发现、报告、调查、干预、处置和监督各个环节顺畅有效运行;联合公安、教育等多部门多主体共同参与校园欺凌综合治理,理顺各部门职责,推动部门间协调,促进校园欺凌治理工作的实施。
社会:汇聚社会各方力量,撑起未成年人成长保护伞
有效防控校园欺凌,需要社会各方力量一起撑起未成年人成长保护伞。要培养社会公众的反欺凌意识,鼓励社会公众对发生在身边的校园欺凌事件及时报告;基层组织应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学校周边治安,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未成年人的监护、就学情况,对于监护缺失的家庭重点关注;社会工作者长期或者定期进驻学校,发挥专业所长,协助学校开展全方位教育,参与预防和处理学生欺凌等行为。
网络:主动承担净化责任,营造规范清朗舆论环境
网络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新场域,通过网络实施侮辱谩骂、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现象不时发生。网络媒体应承担应有的舆论净化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担负起社会责任,及时依法删除、屏蔽网络欺凌;行业主管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建立常态化的监管机制,消除网络平台监督“真空”地带;在事实不明的情况下不盲目渲染热度高的欺凌事件,防止不实负面信息扩散,积极营造清朗舆论环境。
司法:多维综合司法保护,力促“六大保护”形成合力
司法是未成年人的特殊守护者。司法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六大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要严格依法办理涉校园欺凌案件,不放任欺凌事件的涉案人员;要通过办理的案件分析前端保护环节存在的问题,敦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强化家庭教育指导等;通过制发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启动公益诉讼等方式,推动事后救济向事前、事中预防治理转变,展开多维综合司法保护,促使“六大保护”形成合力。
(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胡莲芳 王上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