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7 08:42 来源:三峡宜昌网
神农架,别名华中屋脊,被称为“北纬31°的绿色奇迹”,是中国唯一以“林区”命名的行政区划,也是中国最美湿地公园和亚洲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点。从神农架核心保护区穿越而出的阴峪河,是神农架林区著名的景观,阴峪河大峡谷,撑起了神农架的神韵,也成为无数物种的家园。
2023年8月17日,阴峪河河畔,顶着炎炎烈日,有一群人沿着阴峪河谷向东徒步两万八千步,砍荆棘涉溪流踏出一条险路。这是宜昌中院环资庭的法官以及一起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各方当事人等一行要前往2号洞和拦水坝,确认水流监测设施是否安置到位,植被恢复和边坡治理是否完成。
事件的起因是一座大山里的水电站——瓦房坪水电站。该水电站发电机组位于十堰房县境内,十堰房县与神农架林区毗邻,瓦房坪水电站引板仓河、阴峪河之水发电,引水隧洞横穿两行政区划,2号洞即阴峪河取水口。瓦房坪水电站于2004年开始筹备建设。因涉及跨区域审批,且工程地点紧邻神农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该水电站完成国土、林业、水土保持、建设项目许可、环评等审批手续历时8年,并经历触及生态红线中途改线施工之曲折,于2022年7月正式建成试运行。原告某环境保护研究中心,认为瓦房坪水电站建在神农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且植被恢复不力,环评验收违法,诉请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危险、改变项目选址并恢复生态环境。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向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局调查核实,确认被告所建瓦房坪水电站并未在神农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神农架国家公园范围内。但发现被告在施工完毕后未及时完成植被恢复、边坡治理工作,且环评验收程序违法,水土保持验收尚未完成即开始试运行。
为贯彻落实“谁破坏生态,谁承担惩罚性赔偿,谁补偿生态,谁修复生态”的环资审判原则,且考虑到如果直接判决由被告公司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并将款项支付至宜昌市生态环境公益基金账户,可能面临跨区域审批繁琐,修复费用使用不及时、不便捷的难题。为了更好地做好神农架生态环境保护,便于资金管理,宜昌中院大胆创新,改变常规判决方式,在诉讼中引入第三方机构,由第三方机构专设并组织实施神农架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项目,由被告支付公益资金15万元,保证专款专用,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被告承诺确保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该河段多年平均流量的20%,及时进行生态环境修复与水土保持治理,并通过政府水土保持相关部门的验收。若不履行上述修复义务时,由当地环保部门与法院、原告共同选定的第三方修复单位代为承担修复责任,所产生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由被告承担。
和解协议签订后,为促进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宜昌中院环资庭邀请神农架生态环境局、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局共同前往水电站施工现场勘查,确认水流监测设施已经安置到位,由十堰市水利局监测;确认2号洞已经封堵且洞口已进行植被恢复;确认沿线管道植被部分恢复、碎石边坡治理尚未完成。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局当即提出要求被告向十堰市水利局申请将水流监测数据与神农架生态环境局、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局信息共享,以便共同监督。被告表态将尽快完成生态修复和行政验收手续复核工作,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水流监测数据信息共享,神农架生态环境局表示会依法履行行政职责,对被告的修复进度跟踪监督,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局表示将对被告完成植被恢复和边坡治理提供技术指导,第三方机构亦表态将持续在神农架境内开展候鸟自然观察、民宿生态调研、神农架生物驿站等公众参与项目,服务于神农架生物多样性保护。最终,法院确认被告每半个月报告生态修复进度,由神农架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核,三个月后开展案件回访。
在本案的审理中,面对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宜昌中院再次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破解生态修复、企业经营、生态效果延伸三重困境,真正做到以司法之力守护山青水绿,以司法之力护航企业绿色发展,将保障生态环境保护落到实处。
下一步,宜昌中院将以此案创新审判路径为契机,深耕“绿色审判”,延伸“绿色服务”,强化司法协同,为继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贡献更大的司法力量,为生态司法保护添加“宜昌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