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报告,你知道吗?

2023-08-16 10:02 来源:三峡宜昌网

13岁的女孩因被性侵写下遗书,老师发现后第一时间核实并通知孩子母亲,进一步确认情况后,老师坚持陪同母女二人到公安机关报案……这是葛洲坝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强制报告揭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件。

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

强制报告制度,是指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2020年5月,《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出台;2021年6月,强制报告制度被写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上升为国家法律。这意味着,对于一部分人来说,得知有孩子被伤害,强制报告不再是道德选择,而是法定义务,而且是“应当立即”报告的积极义务,而非“可以”报告的选择性义务。

强制报告,保护儿童

强制报告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还包括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看护、医疗、救助、监护等特殊职责,或者虽不负有特殊职责但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涵盖居(村)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教育机构及校车服务提供者;托儿所等托育服务机构;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诊所等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旅店、宾馆等。

强制报告,预防犯罪

依据前述法律和文件的规定,发现甚至只要怀疑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的,均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并按照民政、教育等主管行政机关要求报告备案。

对于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明确,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为消除报告人的顾虑,还规定,对根据规定报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而引发的纠纷,报告人不予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及教育、民政、卫生健康等主管行政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违法窃取、泄露报告事项、报告受理情况以及报告人信息的,依法依规予以严惩。

强制报告,护航成长

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一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的典型案例,案例中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处分、批评教育,主动报告人员获得了表彰奖励。

强制报告,照亮黑暗的光

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一旦发现往往就是严重、恶性案件,每报告一条线索,都可能拯救一个孩子。如果你是人民教师,在教学时感受到他的变化;如果你是医护人员,在接诊时发现她的异样;如果你是社区工作者,在家访时发现她的无助,请多看几眼,多问几句,多做一点,成为照亮黑暗的那一束光。(通讯员 陶霄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