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3 14:12 来源:三峡日报
近日,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集中开展单项项目线上评审,宜昌市申报的“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改革”项目接受了评审。
评审会上,市政府领导和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向评审专家汇报了全市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在线回答了专家组提出的有关问题。
自2015年以来,宜昌市在黄柏河流域探索综合执法改革,打破行政区划和部门职能界限,成立“宜昌市河流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局”,集中行使环保、水利、农业、渔业、海事等部门涉及水生态保护的138项行政执法权,有效解决了执法部门职能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2018年,颁布实施《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出台《黄柏河流域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建立水质改善与生态补偿资金、磷矿开采指标分配“双挂钩”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出一条流域保护与地方经济协调发展的新路径。
2021年以来,宜昌市在柏临河流域成功复制黄柏河综合执法改革经验,在玛瑙河流域深化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拓展了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改革成果,为保护水生态注入强大的法治力量。
据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自2019年起每两年开展一次,分为综合地区示范创建和单项项目示范创建两个类别。在2019至2020年开展的第一批示范创建中,宜昌市作为全省唯一地区,从全国1847个申报地区中脱颖而出,被命名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综合示范地区)。
在目前开展的第二批示范创建中,全国共有90个单项项目入围集中评议环节,其中宜昌市“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改革”项目作为省级第一批命名示范项目被推荐参加全国评比。下阶段,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集中评议情况,择优命名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通讯员徐双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