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宣传文化奖励办法》的通知

2021-06-01 09:05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宣传文化奖励办法》的通知

宜府办发〔202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宜昌市宣传文化奖励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昌市宣传文化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鼓励多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国家、省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各级重大宣传文化活动获奖者按照本办法进行奖励。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各级重大宣传文化活动包括: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中保留的19项常设全国性文艺评奖活动及中国出版政府奖、中国新闻奖、中国地市报新闻奖。

(二)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联、省作协、省广播电视局主办,在2015年以后进行过评奖的18个重大文艺评奖活动及湖北出版政府奖、湖北新闻奖、全省地市州报新闻奖。

(三)由宜昌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联主办的三峡文艺明星奖、屈原文艺创作奖、宜昌文华奖及宜昌群星奖。

奖项子项以该奖项公布的章程为准,进行动态调整。

第四条 当年在重大宣传文化活动中获奖的(以正式颁奖时间为准),由单位或个人提出奖励申请,将奖励申请报告、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报市委宣传部,由市委宣传部集中进行初审、汇总后,于当年年底前将获奖项目及奖金预算报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局在次年执行。

第五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奖励不重复计奖。对符合本办法所列多项奖励条件的获奖作品,按最高奖项给予奖励。对已获得市委宣传部文艺精品专项扶持资金的作品,扶持金额高于奖励金额的不再奖励,扶持金额低于奖励金额的按照奖励金额补差。

第六条 奖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规范运作、强化监督、注重绩效的原则,申报单位和个人使用奖励资金必须遵守国家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接受市委宣传部和市财政局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依照本办法规定获得的奖励资金应依法纳税的,由获奖单位或个人依法办理。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宜昌市宣传文化奖励办法(试行)》(宜府发〔2014〕7号)同时废止。此前相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宜昌市对国家级重大宣传文化活动获奖者的奖励细则

2.宜昌市对省级重大宣传文化活动获奖者的奖励细则

3.宜昌市对市级重大宣传文化活动获奖者的奖励细则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月11日印发

附件1

  宜昌市对国家级重大宣传文化活动获奖者的奖励细则

设奖部门奖项或活动名称所属子项评奖届次


奖励标准(单位:万元)

  



中宣部

  

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电影五年二届50
电视剧50
电视片10
戏剧50
广播剧10
歌曲10
图书10


文旅部

  

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大奖三年一届50
文华奖10
群星奖5
动漫奖3


中宣部(国家电影局)

  

中国电影华表奖影片两年一届50
单项10


国家广电总局

  

中国电视剧飞天奖影片两年一届50
单项10
国家广电总局(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节目两年一届15
单项5
中国文联

  

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两年一届10
曹禺剧本奖8
大众电影百花奖作品类奖项两年一届50
个人类奖项10
中国电影金鸡奖作品类奖项一年一届50
个人类奖项10
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类奖项、器乐类奖项两年一届8
中国美术奖(全国美术展览)

  

金奖五年一届10
银奖5
铜奖2
中国文联

  

中国曲艺牡丹奖节目奖两年一届5
文学奖2
表演奖2
新人奖1
中国书法兰亭奖金奖三年一届5
银奖3
铜奖2
中国杂技金菊奖节目奖不定期8
中国摄影金像奖纪实奖、艺术奖、商业奖两年一届3
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文学作品奖、民间工艺美术作品奖两年一届2
民间艺术表演作品奖2
民间文艺学术著作奖1
中国电视金鹰奖作品类奖项两年一届30
个人类奖项5
中国舞蹈荷花奖舞剧奖两年一届10
民族民间舞奖、古典舞奖、现代舞奖、当代舞奖5

中国作协

  

茅盾文学奖获奖两年一届30
鲁迅文学奖获奖两年一届10
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获奖三年一届5
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获奖两年一届5
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国出版政府奖作品类三年一届3
单位及个人类2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

  

中国新闻奖一等奖一年一届4
二等奖2
三等奖1
中国地市报研究会中国地市报

 

   新闻奖

  

一等奖一年一届0.3
二等奖0.2
三等奖0.1

附件2

  宜昌市对省级重大宣传文化活动获奖者的奖励细则

设奖部门奖项名称所属子项评奖届次


奖励标准(单位:万元)

  

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优秀奖电影三年一届25
电视剧25
电视纪录片5
戏剧5
广播剧2
歌曲2
图书2
湖北屈原文艺奖文学奖长篇小说3
中短篇小说集2
散文集1
诗歌集1
儿童文学2
网络文学1
艺术奖电影5
电视剧5
舞台艺术类3
广播剧2
网络视听2
歌曲2
摄影、美术、书法1
评论奖文学评论集1


湖北省文旅厅

  

湖北文化艺术奖楚天文华奖三年一届5
楚天群星奖2
入围并参加湖北艺术节展演、展览活动

  

三年一届1


湖北省文联

  

湖北音乐金编钟奖作品奖两年一届2
声乐表演奖
器乐演奏奖
湖北戏剧牡丹花奖牡丹花大奖三年一届3
牡丹花奖2
湖北省文联

  

湖北美术作品展览奖(湖北省美术展)金奖五年一届2
银奖1
铜奖0.5
湖北舞蹈金凤奖职业舞蹈两年一届2
非职业舞蹈1
湖北书法黄鹤奖一等奖两年一届2
二等奖1
三等奖0.5
湖北文艺评论奖著作类两年一届1
论文类0.5


湖北曲艺百花书会奖

  

作品奖两年一届1
文学奖1
表演奖1
新人奖1


湖北摄影艺术展览奖

 
艺术类两年一届0.5
纪录类0.5
商业类0.5



湖北产(行)业楚天奖

  

表演类两年一届1
展览类0.5
文学类0.5
湖北杂技金菊奖金奖两年一届2
银奖1
铜奖0.5
湖北民间文艺杜鹃花奖作品奖两年一届1
个人奖0.5
湖北电影金鹤奖片目奖两年一届2
个人奖1
湖北广播电视文艺奖剧(片)目奖两年一届2
节目奖1
个人奖0.5
湖北省作协湖北文学奖获奖四年一届2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湖北省广播电视学会)

湖北广播电视节目奖

  

项目奖一年一届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0.50.30.2
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新闻出版局)湖北出版政府奖作品类三年一届1
单位及个人类0.5
湖北省新闻学会湖北新闻奖一等奖一年一届0.5
二等奖0.3
三等奖0.2
湖北省市州报委员会全省地市州报新闻奖一等奖一年一届0.3
二等奖0.2
三等奖0.1

附件3

  宜昌市对市级重大宣传文化活动获奖者的奖励细则

设奖部门奖项名称所属子项评奖届次


奖励标准(单位:万元)

  



市委宣传部市文联

  

三峡文艺明星奖获奖三年一届1
屈原文艺创作奖获奖1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宜昌文华奖剧目奖三年一届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10.5
单项奖0.30.20.1
宜昌群星奖节目奖10.50.3
个人奖0.3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