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力度,中共秭归县委决定并报经宜昌市委组织部同意,面向全省公开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和职数 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12名。 二、范围、条件与资格 范围:全省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适合从事行政管理和领导工作的人员。 条件: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 资格: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是全日制专科以上)。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2005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其中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可放宽为2年以上工作经历(2006年参加工作)。 4、近3年(省组选调生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