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刘莉萍、何英,记者蔡钧庭)截至10月底,夷陵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9.04%,人口出生率为6.6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97‰,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0.926。区计生局长习琼告诉记者,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夷陵区认真落实各项人口计生政策,依靠政策引导人们转变生育观念,由此,夷陵区先后荣获全省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单位、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全国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等称号。 近几年来,夷陵区委、区政府将国家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取上限作为重中之重予以落实。去年,区委、区政府制定并实行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救助制度,按800和1000元的标准,对33个独生子女伤亡家庭进行了救助。今年,调查摸底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父母共有363人,分别按960元每年每人和1200元每年每人的标准落实特别扶助经费40.54万元;为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奖励政策,去年发放奖励经费6万多元,今年又落实了8万元;今年,区政府出台了全面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目前已对第一批审核确认的590名对象按50%发放奖励经费103.25万元,明年再兑现50%;为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今年区政府决定,从2003年起,对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属个体工商户、农村村民、城镇无业居民、民营企业员工的家庭,采取管“出口”的办法,到独生子女满14周岁时一次性兑现,今年兑现2003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年满14周岁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家庭共9595个,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268.77万元。从2009年起,每年兑现当年年满14周岁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兑现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全区还对2008户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落实了奖励扶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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