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工商局消保分局副局长王敏(右二)正在进行检查。记者吴延 摄
商报讯(记者崔艳华 李鹏飞)昨日上午8时30分,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纠风办和三峡商报组成的联合检查组一行12人,对三峡水务、电力公司、中燃公司、宜昌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大公桥水陆客运站、三峡机场、市邮政局、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宜昌移动、宜昌联通、电信公司等12家公共服务行业单位损害消费者权益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联合检查。
检查组成员从经营服务收费、广告宣传、格式合同条款、消费投诉处理等方面对12家公共服务行业单位进行严格考核。相关单位负责人不仅汇报了自查工作情况,并当场解决了部分消费者反映的具体收费和服务问题。
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存在合同侵权、夸大宣传等侵害了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副局长王敏说:“在本次检查中,多数单位情况较好。针对个别单位的侵权行为,我们将督促其整改,帮助这些单位找出问题,规范服务。下一阶段,我们还将通过消费者暗访和社区问卷调查等形式,收集市民对12家公共行业的意见,希望市民踊跃参加。”
本报将继续开通热线13908600336,征集市民对12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要求上述单位进行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