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作出其他人事任免
商报讯(记者易艳 通讯员陈玉薇)9月2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郑超为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同时还任命了:马丽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吴如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黄正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冀放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李翔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张萍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谭国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王庆为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免去:何伟亚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朱天银的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薛峰的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