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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记者王晶晶 特约通讯员王炼 汪锋
2008年7月30日,捧着宜都市人民法院下发的《刑事判决书》,20岁的宜都女子林丹丹和父亲相拥而泣。这一天,等得实在太久了…… 女孩林丹丹命运多舛,母亲早年去世。初中毕业后,林丹丹因身体原因辍学,而此时,父亲身患重病。无可奈何的她只好在她姨妈(继母的姐姐)的劝说下踏上南下“打工”之路。 16岁的林丹丹没有想到,她跟着姨妈从广东辗转到福建,没有找工作,却被带到一个偏僻的山村里,并被卖给别人当了“媳妇”,还生了一个儿子! 虽然这名毒蝎心肠的姨妈被判处六年徒刑,最终得到应有惩罚,但是林丹丹早不再是当初那名天真可爱的少女,留给她心灵的伤痛不知需要多久才能愈合……
蹊跷案件 2007年10月8日,国庆节黄金周后上班第一天,宜都市公安局陆城派出所走进了一对特殊的父女。见到警察,女孩泣不成声:“警察同志,你们一定要为我做主啊!” 女孩泣血讲述了一个令人不敢相信的事实,女孩名叫林丹丹,刚满19岁。2004年,初中刚毕业的她被“姨妈”杜琴以外出打工为由骗到福建,卖给当地人陈荣为“妻”,还生下了一名男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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