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阳光 通讯员秀英 洪垠 实习生庹欢)三名男子都曾因犯盗窃罪数次入狱或劳教,早年在狱中相识。出狱后,他们不思悔改,反而结伙偷芝麻!近日,长阳法院分别以盗窃罪判处三男子二至三年有期徒刑,并分别处罚金1000元。看来,三人又得狱中相聚了。 据悉,2006年12月18日凌晨,刘某(43岁)、张某(36岁)、张某某(35岁)经共同策划后,窜至长阳龙舟坪广场旁边的某副食店二楼仓库,用携带的撬棍撬门入室,将郭某存放在仓库里的1200斤芝麻盗走(经鉴定,价值5400元),后用其租来的面包车运往宜都市陆城销赃,将所盗芝麻卖给某经营小磨香油的个体商贩,获赃款3000余元。案发后,刘某退赃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