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然而,经查《松滋县志》、《松滋县地名志》、刘家场地区五万分之一军用地图等资料和访问了刘家场地区数十位老人后,得出的结论是:自晚清以来,以刘家场为治所的都、区、乡、镇的行政区域内根本就没有“姜家湾”或同音字“江家湾”的地名。贺炳炎所指籍贯地“姜家湾”,事实上就是宜都的江家湾。那么,贺炳炎为何弄错了江家湾的行政区划归属?笔者愚见,主要原因有三:
一是边界地域的影响。江家湾与刘家场所辖区域毗邻,由江家湾贺家屋场南去700余米即进入松滋县境,与松滋县仅隔一道名为龚家坳的小山坳,坳顶分水处即为县界。地域临界,区划归属容易混淆;
二是人员交流、家庭迁徙的影响。江家湾盛产优质原煤,自清朝同治以来,这里就开有煤矿。据杨凤章老人回忆,民国时每日来煤矿做工、运煤者不下400人,松滋边境农民每天都有上百人过境来矿做工,早来晚归。同时贺家在宜松两地往返迁徙,贺父在距江家湾4.5里的松滋干沟河谭家帮工时,贺炳炎在父亲帮工地和江家湾幺妈家来回流动居住。两地人员交流频繁、家庭往返迁徙模糊了贺炳炎的县界意识;
三是经济向心力的影响。民国时,管辖江家湾行政区划的治所松木坪只有店铺、作坊二三家,无集市,且与江家湾隔着一条400多米高的山岭。而刘家场是松滋、宜都、五峰3县边界地区最大的商品集散地,有店铺、作坊近百家,市面繁华。由江家湾至刘家场仅13里,江家湾村民一般都到刘家场赶集、做生意,也有不少人去帮工、学艺,并沿袭至今,形成对刘家场经济上的向心力。
上述因素淡化、模糊、混淆了少儿时期贺炳炎的县界意识,加上他年少离家,长期在外,参加红军前其家已迁居松滋县刘家场干沟河,参加红军后习惯以刘家场来概括其影响的地域范围,使他形成了错误的区划归属概念。而众多党史军史人物传记、回忆录又以此为据,循循相引,遂使“松滋县人”之说以讹相传,几乎众口一词。
那么,贺炳炎碑文为何把江家湾写成了“姜家湾”?笔者认为,这是同音字引起的笔误。贺炳炎“幼年时代因家中生活贫困,没有受到什么学校教育”(贺炳炎《自传》),文化水平低。他的自传、履历表、信件等均由秘书或夫人姜平代笔。因此,在口述者和记录者之间发生同音字误写,是一种常见的现象。仅以贺1953年8月的《自传》为例,万余字篇幅同音字笔误就有37处之多。如将中共湘鄂西分局书记夏曦写成“夏希”;湘西军阀陈渠珍写成“陈其曾”;湖北襄北(襄河以北)写成“湘北”;贺炳炎断臂的长征瓦屋塘战斗写成“瓦五堂战斗”等。巧合的是,贺的碑文将江家湾写成“姜家湾”,而他的兄姐1951年受贺之嘱为其母墓立碑时,则在碑上将贺妻姜平的姓名刻成“江平”。此可说明双方执笔人都在根据各自的惯用字来理解对方的人名、地名。 顺便指出,贺炳炎不仅弄错了自己籍贯地江家湾的行政区划归属,而且也弄错了负伤断臂地的行政区划归属。贺炳炎在《自传》中将负伤断臂地写成“云南瓦五堂”,其实应为湖南省绥宁县瓦屋塘。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保存的1935年12月国民党《陆军第六十二师在绥宁县属瓦屋塘剿匪之役战斗详报》,明确记载了瓦屋塘的行政区划归属和12月22日在此“截剿肖(克)、贺(龙)股匪”的战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