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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根据该办法规定:公共建筑夏季室内温度不得低于26度;且一般情况下,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该“限温令”在我市执行近一周了,情况到底如何,空调温度是否真正被“限”住了?7月9日,记者走访了城区十余家商场、超市、宾馆等公共场所,就此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只有一半的公共场所严格按规定执行,还有一半存在不同程度的超“限”和违规。
大型商场、超市执行情况较好
从记者走访的情况来看,大型商场、超市对规定空调温度执行较好,室内温度都控制在26℃以上,并且在入口处都设置了塑料门帘,使室内的温度不受室外影响,减少损耗。虽然这些地方人流量大,但还是遵守规定,没有用过度的凉爽来招揽顾客。据国贸大厦设备部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在两年前就开始实行夏天“26至27℃”的控温办法,多数市民都觉得温度适宜,对商场来讲也节省了不少开支。
宾馆、银行温度偏低
而城区另外几家宾馆、银行营业厅内,记者一进门顿时感到一阵强烈的凉意,比起大型超市似乎凉意更甚。在东山大道两家银行营业厅内,记者见到,柜式空调上显示的温度分别是18℃和24℃。记者询问管理人员,一位管理人员称空调效果不太好,所以开得低些;另一家银行保安则表示,他不清楚有公共建筑限温的规定,而且一些顾客也常常自己去调节空调温度,难免有些怕热的顾客会将温度调得很低。
市民叫好:限制一下有必要
在走访中,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对于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将空调温度控制在26℃以上,市民大都感觉“这个温度可以,比较舒服”。一位张姓市民说:“限制公共建筑的空调温度很有必要,不仅可以省电,还节约了资源,每个单位空调都调高一点,算起来就可以节约不少电,对于建设节约型社会还是很有意义的。”
门店经营者:自己感觉舒服就行
对于这一办法的实施,也有少数经营者不以为然。记者在东山大道一家手机店看到,该店内的空调赫然设定在“23℃”,该店老板说:“做生意就是要为顾客提供一个舒适的购物环境,空调温度的高低我会根据自己的感觉来定,因为顾客进进出出影响空调效果,所以我最低把空调定在23℃,一般在25℃。”记者询问他是否知道“7月1日起,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不低于26℃”的规定时,他表示不知情。
市民建议:加大宣传与处罚力度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许多顾客认为空调温度只要适当就足够,并非越低越好。同时,记者调查显示,夏季公共场所26℃的温度大多数市民都可以接受。有市民建议,这一办法的真正实施到位,还有待于加大宣传力度,使每一处公共场所相关责任人引起重视、实实在在地落实,不然规定只会是一纸空文;在宣传的同时,必要的处罚也是重要的保障手段,毕竟,《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办法》的出台实施,使空调“限温令”从原来的通知规定已上升到法律法规的高度,具有了一定的强制性。
家住西陵区的陈女士说:“只有我们每个人都重视起来,将节约的观念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节约一度电、一滴水,夏天空调调高一度、冬天空调调低一度,节能减排才能真正实现。”(见习记者张明珍 记者易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