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回访 温暖延续 关爱到家

2021-07-05 12:00 来源:三峡日报  编辑:朱云  审核:廖全

“您女儿身体恢复得怎么样了?”“感谢您的关心,我女儿的手臂可以抬起来了。多亏了你们的帮助,让我女儿看到了希望,她的精神状态也好多了。”6月24日,带着对司法救助对象王某某及其家人的挂念,秭归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来到王某某的家中开展回访慰问,跟踪了解被救助对象的司法救助金使用情况及家庭现状。

2019年王某某因交通事故造成右臂三级伤残,通过人民法院判决执行后仍有20多万元赔偿款不能及时执行到位,致使其后续治疗难以维持。去年6月,王某某向秭归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承办检察官经审查了解到,年仅20岁的王某某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右臂三级伤残,事故主要责任人李某死亡,其没有遗产赔偿王某某的损失,次要责任人杜某目前仅赔付1万多元,还有8万元没有赔偿到位。

王某某2019年受伤后至今在家休养,行动不便,靠父母照顾饮食起居。受伤后经多家医院治疗,伤势虽好转但右臂仍不能活动,丧失劳动能力。因赔偿款没有执行到位,救助申请人王某及其家人无力承担后续的治疗费用。王某某为独生子女,其父母靠种田勉强维持生计,一家人生活非常困难。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王某某的情况属于国家司法救助范围,应当予以救助。后通过县市联动救助的方式,为救助申请人王某某合计争取救助金10.6万元。

据了解,对被救助对象进行回访是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延伸,通过开展司法救助跟踪回访,及时掌握被救助人的实际情况,确保救助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秭归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政策,主动作为,不断拓展司法救助渠道,帮助更多需要救助的当事人,切实防止因案返贫、因案致贫,让被救助对象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情和人文关怀。(通讯员韩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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