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违不罚”有尺度 营商环境添温度

2022-09-22 14:16 来源:三峡日报  编辑:肖雨琴  审核:熊鹏

“不仅免缴罚款,还有纳税辅导,真是既人性化又便民!”近日,五峰祥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办税人员饶孝忠在收到税务部门出具的“首违不罚”不予处罚决定文书后说道。

何为“首违不罚”?该县税务局税务工作人员介绍,“首违不罚”是指市场主体在本年度征收期内首次未及时申报、缴纳税款,经提醒后及时改正,税务部门即对纳税人作出不给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有行政处罚记录会影响到合作社的信用评级,从而对银行贷款和市场开拓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虽然首次免于处罚,但你们要及时改正,规范经营,按期申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税务局湾潭税务分局执法人员谭洪说道。五峰祥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简宏银表示,以后一定认真履行纳税义务,按期申报缴纳税款。

今年以来,该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首违不罚”专项试点工作,坚持税收法定原则,不搞简单的不罚或一罚了之,而是在“首违不罚”给予市场主体自我纠错空间的同时,更加凸显其服务好、保护好、发展好市场主体的功能。

“我们在告知违法行为的同时,注重提供纳税辅导,力求通过宣传教化、服务感化,达到由‘首违’向‘不违’转变。”五峰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释放“首违不罚”政策红利,打造和谐征纳的多赢新局面。(通讯员胡鹏、王陈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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