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等工程监理管理政策有调整 五大类建设工程外项目可不实行工程监理

2021-09-03 09:37 来源:三峡日报  编辑:朱云  审核:廖全

记者日前从当阳市住建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该局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对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管理工作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流程、深化服务。

根据规定,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共五大类必须实行监理,除此以外的项目可不实行工程监理。

据了解,对建设单位选择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履行监理职责的项目,由监理服务实际实施单位承担项目监理法定责任和义务。对建设单位实行自我管理履行监理职责的项目,建设单位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由建设单位承担项目监理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对可不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实行自我管理的,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不再提供监理单位相关资料。

市住建局负责人表示,对上述可不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该局质安中心将加强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帮扶相关企业做好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确保减工程监理不影响工程质量安全。(记者胡兴军、通讯员范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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