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和市工商联携手优化营商环境 建立联系协调机制 降低纠纷成讼率

2020-08-14 07:43 来源:三峡日报  编辑:李敏  审核:刘小凡

本网讯(记者翟雪莲,通讯员陈志莲、石志宏)8月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工商联发布《关于建立联系协调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举旨在结合法院和工商联各自职能,形成工作合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

市中院、市工商联建立联系协调机制,明确了12项工作机制,包括: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投诉转送机制、建立联动调解机制、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建立司法互助机制、建立联合调研机制、建立联合走访机制、建立联合普法机制、建立司法建议落实联合回访机制、建立宣传引导机制、建立党建共建机制。

一方面,积极探索涉企纠纷化解机制和权益保护机制的新途径、新方法,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司法咨询和司法建立,增强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工商联的加入能切实掌握企业现实诉求,科学谋划,有效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意见》提出,经市工商联推荐,可吸纳符合条件的商会协调组织或调解员加入特邀协调组织或特邀调解员名册,参与开展诉前调解,协助法院开展释法说理或矛盾化解工作,有力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降低纠纷成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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