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人民法院不断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 帮助破产重整企业再起航

2022-11-28 08:17 来源:三峡日报  编辑:覃江云  审核:金睿

11月15日,秭归县人民法院来了一位“老熟人”——宜昌新高湖滚装客船有限公司总经理傅新。他特地送来一面锦旗,感谢法院帮助他的企业“起死回生”。

2017年,因经营不善,宜昌新高湖滚装客船有限公司陷入困局。傅新无奈之下,向秭归县人民法院提出了破产重整申请。

在对企业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后,秭归县人民法院发现,信用是企业能否“重生”的关键。为此,该法院通过府院联动,启动企业信用修复工作。这一举措,使企业在当年即扭亏为盈,实现销售收入2130.77万元。

“这个案例,具有很强的代表性!”秭归县人民法院院长骆伟表示,通过梳理发现,信用问题是很多企业重整期间面临的共性问题。

为此,从2018年起,秭归县人民法院在办理破产重整案件时,开始探索企业信用修复办法,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启动和主导修复程序。

随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启动,该法院便将“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作为重大改革事项予以推进。今年5月,这项改革被正式确定为先行试点项目。

经过反复调研分析,秭归县人民法院明确了工商信用修复、金融信用修复、税务信用修复、司法信用修复、社保信用修复五条信用修复途径,并根据破产重整企业实际情况“对症下药”,确保实效。

改革推进期间,另外两家企业很快享受到了这一红利。

“信用修复帮助我们渡过了危机,我们实现销售收入2.29亿元、利润3358.16万元,入库税收1087.7万元。”匡通公司负责人彭会银说。

有同样感受的,还有帝元公司负责人侯加强。据他介绍,企业破产重整期间,融资困难,秭归县人民法院信用修复机制启动后,企业逐步脱困,实现销售收入1.24亿元、利润610.2万元,入库税收133.4万元。

今年11月,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下发《关于2022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的通报》,秭归被选定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健全企业破产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改革事项先行区,经验获肯定。(通讯员张洲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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