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营商办组建暗访组实地调查核实 企业垫付8年的征地款有了着落

2021-11-05 06:43 来源:三峡日报  编辑:李敏  审核:熊鹏

“垫资的征地补偿款终于有了着落!”11月3日下午,宜昌元龙塑模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说起这笔悬了8年的款项,感慨不已。

为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市营商办联合三峡日报发布关于征集营商环境“不满意”问题线索。元龙塑模公司反映的垫资的征地补偿款迟迟未兑现就是其中之一。

2013年4月,元龙塑模公司拍得夷陵区龙泉镇一公开挂牌出让的近40亩土地,用于建设办公场所。当时镇政府与该公司协商约定,由该公司先行垫资250万元用于支付农民和村集体的征地补偿费用,其后由镇政府与该公司进行结算。

元龙塑模公司负责人说:“后期镇政府只返还了50万元,还有200万元资金迟迟没有说法。”

为了帮助企业及时解决实际问题,接到线索后,市营商办高度重视,组建暗访组前往夷陵区龙泉镇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调查中发现,2013年4月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明确约定,该宗地为现状出让,征地补偿费为44367元/亩,超出此标准的征地补偿费由竞得人支付给被征地方。

让人奇怪的是,同年7月,夷陵区政府在元龙塑模公司未参会的情况下,出台了《关于龙泉镇“四化同步”建设工作的办公会议纪要》。纪要显示,该公司要支付的征地补偿费变为“在实行4.5万元/亩包干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原本该公司只需支付超出标准的部分征地补偿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却变为承担标准内的征地补偿费。这份办公会议纪要明显与最初的《土地出让合同》相矛盾,显得不合理。

如今,经暗访组协调,元龙塑模公司与区政府双方协商,事情有了一个好结果: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双方明确区政府应承担约170余万元的征地补偿费用,剩余约70余万元由企业承担。政府已返还了50万元,余下的120余万元将在今年年底前返还给企业。(记者时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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