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布一批“扫黄打非”典型案件

2023-12-14 16:32 来源:全国“扫黄打非”微信公众号  编辑:周旺成  审核:金睿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各级“扫黄打非”部门协同公安、网信、邮政、文化执法部门在各项专项行动中,坚持网上清理和网下清查、严厉打击和宣传教育相结合,“扫黄打非”工作取得成效,现公布第二批“扫黄打非”典型案例。

鸡西市查处一起传播淫秽视频案件。2020年8月,犯罪嫌疑人张某纠集方某、林某等人在外省先后搭建6个视频传播平台,从事淫秽色情视频传播活动。代理人员分布全国26个省,平台存储淫秽色情视频3万余部,注册代理账号3100余个,为推广平台组建社交群过万个,日均传播淫秽色情视频60万个左右,非法获利2100余万元。2022年至2023年7月间,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方某、林某等23人被依法判处1年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

绥化市查处一起传播淫秽视频牟利案。2020年7月至2022年8月期间,被告人刘某实名在境内外社交软件注册账号,并通过在网络上下载淫秽视频处理后通过手机、电脑上传至其注册的账号,个人非法获利454200元。2023年4月10日,绥棱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并没收相关作案工具。

齐齐哈尔市查处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2022年4月初至7月上旬,被告人范某某、周某为牟取利益,利用某网络直播平台和手机软件进行淫秽色情直播,二人从直播平台共提现人民币14444.8元。2023年1月13日,依安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范某某和周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和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佳木斯市查办一起违规发行非法出版物案。2023年3月,佳木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开展巡查时,发现某教育培训机构涉嫌散发非法出版物,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疑似非法出版物共计200份,后续鉴定均为非法出版物。按照执法办案程序,依照《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参照《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三十一项,佳木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对其作出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大兴安岭地区查处一起擅自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案。涉案人肖某某在不具备相关发行资质的情况下,擅自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从多种渠道进货教科书一千余本。塔河县文化市场综合大队依法对涉案中小学教科书进行销毁,并对涉案人肖某某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一万五千元行政处罚。

七台河市查处一批教育培训机构发行非法出版物案。七台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有三家教育培训机构学员正在使用学习的教材资料无书号、出版社、作者名称和版权页信息。经鉴定,均为非法出版物。七台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累计没收非法出版物101本,罚款12000元。

伊春市查处一起发行盗版中小学教科书案。伊春市南岔县某书店发行盗版中小学教科书,伊春市南岔县文化市场执法部门依法对涉案书店处以警告处分,没收盗版教科书398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人民币8000元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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