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苗”执法案例 | 电商平台店铺不得销售非法少儿出版物

2023-09-07 17:52 来源:全国“扫黄打非”微信公众号  编辑:周旺成  审核:肖雨琴

场景呈现

某电商平台店铺展示并售卖从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购进的《××拼读训练》,这些出版物和市场上正式出版的教辅类书籍看上去非常相似,封面上除书名外,署名某某出版社出版,某某印刷厂印制。

处置难点

●如何认定销售非法出版物行为?

●违法所得和涉案经营额如何计算?

●执法部门该如何调查取证?

●如何进行处罚?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31日,某县文化综合执法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对某电商平台店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拼读训练》出版物。现场负责人称其已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但未能提供所销售出版物的进销货清单。经执法人员初步判断,该出版物涉嫌非法出版,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出版物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经查,涉案店铺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但未能提供销售出版物的进销货清单。经鉴定,涉案出版物均为非法出版物。涉案店铺通过某电商平台将该非法出版物对外进行销售。

2021年7月,该县文化综合执法部门对涉案店铺依法作出没收全部非法出版物,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

查处过程

制作、审批《举报投诉处理单》

执法部门接举报后立即制作《举报投诉处理单》,经批准后,开展核查。

现场执法检查

执法部门组织2名以上执法人员赶赴该电商平台店铺实际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在该经营场所内发现涉案出版物92本。经对负责人进行询问,该电商平台店铺已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但现场未能提供进销货清单,执法人员初步判断该电商平台店铺涉嫌销售非法出版物。执法人员对涉案图书进行了证据保全。

该环节核实重点:该电商平台店铺基本情况,有无出版物发行资质,对图书性质初步认定,初步锁定发行非法出版物行为,对涉嫌违法行为现场进行证据固定等。

该环节主要措施:对现场图书进行证据登记保存,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和《证据保存清单》,拍照取证等。

进一步调查取证

执法人员对该电商平台店铺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围绕违法事实的基本情况、性质、情节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查,该电商平台店铺从事出版物经营业务,已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但未能提供出版物进销货清单。其中,一种涉案出版物码洋价是25.8元,由负责人从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订购了100册,以每册10.8元的价格售出8册,销售金额为86.4元,剩余92册被执法部门查扣;另一种涉案出版物码洋价是29.8元,由负责人从某店铺以刷单形式拍下来,以每册10.8元的价格售卖,在某App平台显示已售出499册,销售金额计5389.2元。两种出版物销售金额共计5475.6元。执法人员将涉案出版物送出版物鉴定机构进行抽样鉴定,经审读,送审的样本《××拼读训练》属于假冒出版单位名称出版的出版物。

该环节核实重点:

1.认定涉案图书的性质。出版物鉴定机构结合图书内容、式样、定价等要素,出具非法出版物鉴定结果。经鉴定,涉案出版物系假冒出版单位名称出版的出版物。

2.认定发行非法出版物行为。通过对当事人及工作人员制作《调查询问笔录》,核验电商平台店铺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调取图书发行单据(包括订单、网络销售数据、结算单等)等物证,对涉案图书的发行情况进行证据固定。

3.认定违法经营额、违法所得。该电商平台店铺通过某电商平台对外销售8册,经营额为86.4元;以刷单形式销售499册,经营额为5389.2元;共计销售507册,违法经营额总计5475.6元(86.4元+5389.2元)。

已发行出版物中,因该电商平台负责人所订购出版物和刷单所发行出版物未实际支付出版物成本,对外销售507册,该部分违法所得认定为5475.6元。综上,认定违法所得为5475.6元。

作出行政处罚

2021年6月22日,执法部门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案件证据、情节认定、处罚依据及拟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截至6月25日(3个工作日),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的申请。7月2日,执法部门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该电商平台店铺发行伪造、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报纸、期刊名称的出版物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非法出版物92册、没收违法所得5475.6元、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

该环节包括:行政机关负责人案件集体讨论、处罚事先告知、听证、处罚决定作出、送达等流程,同时关注后续案件可能出现的复议、诉讼风险。

法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款

《新闻出版署关于认定非法出版物单价数额的意见》

《新闻出版署关于处理白孝琪非法出版〈半色曝光〉一案中如何计算非法经营数额的批复》

案件启示

本案是电商平台店铺向社会发行非法少儿出版物的典型案例。对销售非法少儿出版物这一行为的查处,一方面减少了该类出版物对广大青少年文化权益造成的危害;另一方面对出版物发行市场进行了规范。

广大消费者应对从电商平台购买的相关出版物予以辨别,发现非法出版物时,应积极向文化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反映情况;各类电商平台要严格落实出版物审核责任,提供正规出版物;文化执法、市场监管等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电商平台店铺的日常巡查,宣传《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内容,增强电商平台的正版意识。

撰稿: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文广旅局 董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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