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布文化市场领域3起涉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

2022-06-20 13:03 来源:扫黄打非微信公众号  编辑:熊鹏  审核:金睿

近日,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公布了2021年6月1日以来,天津市文化市场领域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查办的3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天津某公司未针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功能案。

2021年9月26日,根据天津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移交的线索,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经远程勘验和调查询问,查明天津某公司通过其运营的网站提供的网络游戏《龙之刃》,在非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的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这种行为构成了未针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功能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给予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共计罚没110780元的行政处罚。该案也是天津市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查办的第一起未成年人网络游戏防沉迷案件,对未严格履行未成年人防沉迷主体责任的网络游戏运营商形成了有力震慑,进一步推动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

案例二

天津市某网吧有限公司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案。

2022年3月17日,津南区文化和旅游局接到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中铁派出所移交的案件线索。经查,天津市某网吧有限公司违反天津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疫情停业期间,擅自从事经营活动,并违规接纳4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上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违法情节严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津南区文化和旅游局依法从重给予当事人责令停业整顿30天(自津南区文化娱乐场所恢复运营之日起计算),并处罚款1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天津某网吧有限公司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案。

2022年4月2日,津南区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南洋派出所对天津某网吧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现场有16名上网人员,其中2人涉嫌为未成年人。经立案调查,查实天津该网吧有限公司违反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擅自从事经营活动,接纳上网人员16人,其中2人系未成年人,同时未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违法情节严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津南区文化和旅游局依法从重给予当事人责令停业整顿30天(自津南区文化娱乐场所恢复运营之日起计算),并处罚款10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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