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春,五峰蒿坪人,192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蒿坪区妇女协会主席、红军独立师二营党代表,积极组织发动群众参加革命斗争、支援红军,深入敌穴侦察敌情,作战勇敢,广为苏区军民称道。
1930年9月,红军独立师决定突袭五峰渔洋关守敌,李凤春自告奋勇承担侦察任务,四次进入敌人据点,探明敌情。战斗打响后,她率领战士冲锋陷阵,营救出被捕的二营副营长,缴获大量武器。
1931年春,贺龙红二军团的伤员集中安置在蒿坪,李凤春组织全区五乡妇协会员上山采药,精心护理治疗,红军战士很快康复重返前线。她发动群众日夜赶制布鞋、编制草鞋、筹备干粮,解决红军的后勤补给(见下图)。
1931年6月,国民党军和反动团防对蒿坪进行“围剿”,李凤春率部突围时被捕。7月1日,被敌人杀害,时年2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