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当全省乡村振兴排头兵 ——五论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十四次全会精神

2020-12-25 07:09 来源:三峡日报  编辑:徐梦琦  审核:刘小凡

三峡日报评论员

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大任务,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必然要求。市委六届十四次全会强调,要把农业农村发展摆在优先位置,坚持产业化、市场化,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争当全省乡村振兴排头兵。

乡村振兴靠产业。产业振兴位居乡村“五个振兴”之首。争当全省乡村振兴排头兵,首先要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农业供给结构,让乡村产业更兴旺。要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把优化供给作为主攻方向,坚持特色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兴农、科技兴农,实施龙头企业带动、城乡要素联动、能人回乡推动,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服务体系和经营体系,确保重要农产品增产提质,拎稳拎实百姓“米袋子”“菜篮子”。要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强化绿色导向、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打造更多中高端产品。要做强农业品牌,加强品牌营销,推进品牌故事化、故事情感化、产品人性化,进一步丰富宜昌品牌体系。要做长农业链条,借助科技力量提高精深加工能力,把茶叶、柑橘、魔芋等“吃干榨尽”,打造全产业链生态循环经济。

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让乡村面貌更美丽。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原生态是旅游的资本。要善用“艺术家的眼睛、人文者的视角、经营者的头脑和旅游者的口碑”,将人文艺术巧妙雅致地融入乡间自然,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建设“绿净齐富厚和”美丽乡村。要全域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开展“擦亮小城镇”行动,打造美丽家园、绿色家园、幸福家园。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当前,要抓好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持续抓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和成色。要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规划、政策、产业、组织、人才等方面的有机衔接,全面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要持续增强农村造血功能,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涵养一方生态、发展一方经济、提升一方人文、造福一方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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