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知识普及月 | 人身保险分类介绍

2021-09-22 10:39  编辑:刘振华  审核:廖全

人身保险分类介绍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期满时,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形式。

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三种。

人寿保险

定期寿险

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

两全保险

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死亡,或在保险期间届满仍生存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寿保险。

终身保险

是指不定期的死亡保险。保险合同订立后,被保险人无论何时死亡,保险人均应给付保险金。只要被保险人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人无权拒绝续保。

年金保险

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一次或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人以被保险人生存为条件,按年、半年、季或月给付保险金,直至被险人死亡或保险合同期满。

是人寿保险的一种,保障被保险人在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时能获得经济收益。

健康保险

重疾寿险

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风险发生时,当被保人达到保险条款所约定的重大疾病状态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

医疗保险

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死亡或者残疾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