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消费刺客”,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如何保障

2022-08-15 16:24 来源:三峡宜昌网  编辑:覃江云  审核:金睿

在商场里称了点话梅,买单时要两百多块,才发现计量单位是“两”而不是“斤”;在水果名字前加上看似高大上的“品种”前缀,几颗李子就可以卖上几十块钱;去理个头发,结账时才发现是按区域算钱......继“雪糕刺客”事件后,其他领域隐藏的“刺客”也相继浮出水面,让不少消费者感觉被“刺”了一刀。

为何以上“消费刺客”事件频发?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商家故意“挖坑”。一些商家利用消费者大多看标价,却很少注意计量单位的习惯,故意模糊商品价格,将单价按照克数来标记,一不小心“刺”消费者一下;其次,是消费者面子观在作祟。开始没有看清商家的猫腻,挑选商品时只注重商品质量有无问题,等买单结账时,才发现价格如此之高,出于面子心理却又不得不咬着牙买单。

面对令人不适的“消费刺客”,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应当何去何从?

商家应诚实守信,守信经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明确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应将商品的真实情况和相关信息全面准确地告知消费者,不能故意模糊相关信息,更不能欺骗顾客。只有诚实守信,守法经营,树立良好的信誉和口碑,生意才能做得长久。

消费者要增强维权意识。面对各种防不胜防的“消费刺客”,消费者不仅要保持理性,更重要的是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当遇到自身合法权益收到侵害的时候,要迅速向消费者协会、12345热线、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投诉,甚至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进行维权。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对于层出不穷的“消费刺客”事件,要加大打击力度。今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的规定》,并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执法。“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只有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把各种“消费刺客”扼杀在萌芽状态。

我相信,只有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那些“消费刺客”终究会在昙花一现,黯然消逝。

作者:当阳市交通运输局 邢影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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