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修复引入社会资本,全力破解生态保护难题

2022-06-09 14:41 来源:三峡宜昌网  编辑:覃江云  审核:闵娜

湖北省政府出台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17条硬措施,从方案计划编制、参与重点领域、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资源资产与产权指标激励、财税与金融激励以及实施保障六个方面提供“政策套餐”,释放大量政策红利。

近三年我国共发布了近千条“生态保护修复”相关政策文件,足见我国对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决心和努力。但是,社会资本参与不足和政府资金投入有限,始终成为制约瓶颈,生态保护修复仍然面临诸多难题。一方面社会资本不确定其投入能否从生态修复中获得稳定、可持续的收益,导致其参与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缺乏完善的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保障社会资本的合法权益,使其缺乏长期投资的信心,造成更多的社会资本采取观望的态度。

显然,《措施》的出台,对于一些具备实力但缺乏机会的社会资本而言,是难得的战略机遇。一揽子政策红利,构建了“谁修复、谁受益”的生态保护修复市场机制,真正实现社会资本“有利可图”。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要举措,也使生态修复未来市场需求和空间规模可期,行业前景广阔。完善的政策扶持和制度保障,吸引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乘着这股“东风”顺势而为,有望解决以往资金投入不足,生态修复不彻底等诸多问题。近年来不少地方已通过积极探索形成了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的多种模式,先进经验可供借鉴学习。比如,山东威海华夏城建设,以矿山生态修复后生态环境改善带动社会资本投资,进而带动产业发展和生态就业;安徽淮北绿金湖采煤塌陷地治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探索形成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与发展新产业相结合、矿山环境治理与城市规划建设结合的成功模式;湖北宜都枝城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在优化国土空间、建设良好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这些生动实践,为各地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了启发。

让社会资本激活生态修复的“一池春水”,对各基层政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多措并举、强化落实,才能实现山青、水秀、林美、田良、湖净、草绿”修复成果和“好事办好、百姓叫好”的民生效果。

要积极落实《措施》,充分释放红利。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财政政策、降税减费、优化“放管服”,保障社会资本合法权益,增强长期投资信心,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牵头制定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细化工作任务。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加强管理监督,严把准入门槛。发挥政府规划管控、监管服务、风险防范等作用,严禁一些社会资本“跑马圈地”,借生态保护修复之名行开发之实。在立项之前,做足技术、经济以及专业市场分析,真正弄明白修复产品的价值实现途径方可允许进场,保障生态修复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

对于模式成熟、运营良好、有借鉴推广意义的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的典型案例和创新举措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其运作模式和成功经验,形成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典型,供其他地区学习借鉴。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深入拓展绿水青山转为金山银山的通道,增强社会资本参与的获得感和荣誉感,促进全社会关心支持生态保护修复事业,定能加快美丽湖北建设,率先实现绿色崛起。

作者:宜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向易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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