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筑牢生物安全“法治防线”

2021-04-20 15:43 来源:三峡宜昌网  编辑:覃江云  审核:王林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这部法律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未来生物安全纳入到法治范畴,保障生物安全将有更加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标志着我国生物安全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高度,全面有效实施生物安全法。近年来,从呼吁、倡议上升至法治层面,生物安全法的颁布,引领我国生物安全治理步入新的里程碑。多年来,推动生物安全立法,从中央到地方再到民间,呼声越来越高,期盼越来越大。2020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这充分展示了生物安全关系国家安全,事关民生福祉,须臾不可松劲。

生物安全覆盖范围广,涉及公共卫生安全、农业生物安全、生物资源安全、资源环境安全等多领域,与每个人密切相关。生物技术产品已经进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如吃的氨基酸、维生素、药物,穿的转基因棉花,用的各种各样的基因工程酶制剂、食用色素、及调味料等都无不渗透着基因工程的作用。基因工程有着巨大的应用前景,当前世界各国对基因工程研究及其产品的安全应用已有了高度的重视,我国作为全球第一的人口大国,国家以更大更强的“法治防线”维护生物安全,就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更安全的发展空间和环境提升幸福感、获得感。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物安全不仅是一个地方一个国家的事情,更是全世界共同面临的问题。面对时代课题、世界难题,我国以生物安全立法作答,明确了生物安全的重要地位和原则,规定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整部法律内容丰富,覆盖范围广,对动植物疫情防控、生物技术研究、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均作出法律规范;为保护野生动物、过境生物管理等划出红线;对应急管理、联防联控、生物技术研究等作出规范。足见立法更加贴近民生焦点、社会难题,以及未来发展需求。深层次观察,一个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思路主线更加清晰可见。

进一步筑牢生物安全基石,要靠科技来撑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命安全和生物安全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也是国之重器。立足发展大势和世界大局,越来越多的国家把生物技术发展摆在重要位置来布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当前,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正在全国如火如荼的进行,而在这次疫苗研发中,中国展现出了强大的科技硬实力,这与多年来的重视、投入等务实行动密切相关。

我国生物安全科研攻关不断取得新突破,市场产业不断得到规范,生物安全进入法治轨道,应乘势而上、顺势而为,以立法为新起点,加强法律监管,进一步加大生物技术科研攻关,锻造出更多新的“国之重器”,以法律的完善,科技的创新,有力维护生物安全,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作者:枝江市委宣传部 胡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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