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不可凌驾人伦之上

2021-02-23 16:47 来源:三峡宜昌网  编辑:覃江云  审核:刘小凡

2020年1月,王某因父去世请假奔丧未获准,强行休假被公司辞退。事后上诉,经审理,裁决王某所在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万余元。

明于庶物,察于人伦。在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人,既有自我的要求,又受社会的政治、法律、伦理的支配和约束。作为社会调控体系的重要手段,伦理道德与法律共同构成人们的行为规范。但当两者发生冲突该如何自处呢?

近年来,有些用人单位的奇葩规定屡遭非议,明知不合理但又只能顺受,成了打工人心中的痛点。“996”加班文化大行其道,甚至“007”也是屡见不鲜。这些现象不仅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体现出用人单位的逐利思想。畸形的职场一方面透支着员工的精力,另一方面也透支着用人单位的信誉。这相当于一个对赌局,就等着哪一方的崩盘。长此以往,社会负面情绪加剧,将会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那么如何破局?

一方面,完善法律制度,做到法制兜底,让打工人们遇到不公正待遇时找得到组织,解得了困难。道德是社会的情,法制是社会的理。两者相互适应,构建和谐关系,才能促进社会发展。

另一方面,商业都是逐利的,可以理解。但同时也不能忽视企业应负的社会责任,不妨多些温情,人性化管理,构建和谐的用工关系。

和谐的社会经济环境需要多方面合力,只有你方善待,我方尽力,才能形成双赢。

作者:伍家岗区宝塔河街道白家冲社区 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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