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出台教育减负“八条禁令”

2020-11-26 17:52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李敏  审核:刘小凡

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11月23日,湖北宜昌市教育局发布《进一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八严禁”》,对教学进度、作业布置、校外培训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八严禁”包括:严禁抢超教学进度;严禁挪用课程课时;严禁公布考试排名;严禁超标布置作业;严禁违规组织补课;严禁挤占休息时间;严禁变相增加负担;严禁违规校外培训。

宜昌市教育局要求,新课一律实行“零起点”教学,严禁超纲超进度教学。严禁强制或暗示学生和家长订阅、批改市级教辅推荐目录外的教辅资料等行为。

强化“课程法定”意识,按照国家、省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除正常调课外,不得无故挪用、挤占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教育以及心理健康、生命安全等课时,坚决禁止“阴阳”课表。

必须坚持教考一致。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可组织一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不超过两次统一考试,严禁义务教育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周考、月考。严禁学校公布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以及告之学生或家长考试排名情况。

湖北宜昌:出台教育减负“八条禁令”

11月12日,湖北秭归县第一实验中学第二届体艺科技节拉开帷幕。聂爽 摄

统筹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禁要求每个学生必须通过APP下载、完成作业或购买网上课程等,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家长不得增加学生额外家庭作业负担。

严禁占用午休时间组织学生自习,严禁采用“拖堂”等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严禁将小学课后托管变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校外培训机构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严禁向学生布置强制性完成的书面作业,一旦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目前,“八严禁”已纳入各地政府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评估以及学校、校长、教师评先评优等重点内容,对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单位责任人或教师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张锐通讯员宜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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