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百分之百

2020-11-09 18:55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李敏  审核:刘小凡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湖北宜昌市2020年前三季度生态环境质量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前三个季度,宜昌市纳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9个断面水质优良率继续保持在100%,好于国家优良率不低于88.9%的要求;纳入省政府考核的7个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达到优秀考核要求。其中清江流域2个断面全部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长江干流3个断面全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从流域来看,23条河流中,长江、渔洋河等18条河流水质总体情况为“优”,达到Ⅱ类水质;运河、桥边河2条河流水质总体情况“良好”,达到Ⅲ类水质。宜昌16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达标率100%。

1至9月,宜昌14个县市区优良天数同比上升18.1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居全国第一。

湖北宜昌: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百分之百

近年来,宜昌多措并举修复保护长江生态,强力推进134家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关闭长江干线非法排污口26个、采砂场134家、非法码头151家,取缔长江、清江以及湖库网箱养殖近8300亩;完成45家磷矿企业、3家黄磷企业、10座磷石膏库整治任务;清理取缔 “十小”企业19家;完成13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建完4个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码头;深入开展水污染物总量减排,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12.2%、12.3%。

宜昌坚持“四季挖窝、三季植绿”,实现长江干支流岸线复绿178公里、全域生态复绿3.95万亩;实施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管控,将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列为2019年度重大改革项目,已累计开工55个,完成投资43.9亿元。

此外,宜昌建立长江大保护联动执法机制,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市内183条河流、11个湖泊实现了管理全覆盖。颁布实施《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流域综合执法,成立黄柏河流域综合执法管理局,今年9月成立市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进一步扩展执法范围;在黄柏河、玛瑙河流域探索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其中,黄柏河流域探索建立的水质监测评价结果与生态补偿资金分配、磷矿开采计划“双挂钩”机制被水利部评为全国十大基层治水经验之首。(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张锐通讯员宜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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