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三型政府”建设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标杆城市

2022-12-26 17:24 来源:三峡日报  编辑:肖雯瑶  审核:熊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同样明晰了政府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关键性责任主体地位,突出强调了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宜昌要求政府以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取信于民,打通助企惠民、纾困解难政策的最后一公里,全力打造全国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标杆城市。由此可见,强化政府的规范、诚信、服务建设助推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已驶入快车道。

贯彻行政执法基本原则,打造懂法有情的法治型政府。法者,天下之仪也,对政府而言,无法律即无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贯彻依法行政原则,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严禁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摊派事项、评比达标活动,不给市场主体设置法律之外的负担。贯彻合理行政原则,推行跨部门联合监管,合理安排行政检查,探索“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执多个法”的行政检查模式,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非必要打扰;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机制,给新兴企业的发展营造既彰法理、又显人情的市场环境。贯彻公平行政原则,给外地企业、民营企业、微小企业“去标签化”,将“同质同量同标准”贯彻到行政机关的大小涉企行为中,做到不偏私、无歧视、同标准、优服务,营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贯彻责任行政原则,实行常态化执法监督,以监督促规范。

加快政务诚信体系建设,打造守信践诺的诚信型政府。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商无信不兴。诚信是为人之本,更是为政之基。地方政府应建立健全一整套守信践诺机制,加大政务失信惩戒力度,提高政务失信成本,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信用政务环境。一是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畅通民众检举渠道,勇于发现政务失信现象,敢于将重点领域政务失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向社会公开。二是健全政府失信责任制,以“谁承诺、谁担责”的事后追责机制督促政府审慎承诺,降低承诺的随意性,保障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和可兑现性;及时拟定企业信赖利益保护方案,依法予以补偿,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将政务诚信纳入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与晋职、评优相挂钩,促进政府积极践诺。

推动政务服务质效优化,打造高效便民的服务型政府。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营商环境好不好,政府的服务是关键”“政府要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办民之所需。”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增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域通办”机制,更多政务服务实现“掌上办”。做好便民利企的“减法”,简化非必要的审批程序,完善并联审批模式,借鉴北京“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工作流程,实现“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企业办事效率。做好政企沟通的“加法”,搭建政企沟通直通车,设置营商环境专岗人员对接企业,及时收集、有效处理企业意见和诉求;建立政务服务评价系统,开展好差评和回访整改。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精准度,对微小企业组织专项法治体检,预防性排查法律隐患;实施菜单式普法、执法普法,以案释法,在执法中释法说理,将所执之法与所普之法融会贯通,促进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黄利红 张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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