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要把握好几个重点

2022-09-19 09:24 来源:三峡日报  编辑:金睿  审核:闵娜

2018年4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长江、视察湖北、首站到宜昌。习近平总书记就“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作出了全面、系统、深刻的阐述。习近平总书记说:“我强调长江经济带建设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不是说不要大的发展,而是首先立个规矩,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保护好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不能搞破坏性开发。”几年来,宜昌市委市政府在长江大保护工作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在治理“化工围江”的同时发展转型实现了新突破,长江大保护工作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为省委提出的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奠定了较为系统的基础。深入推进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当前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重点。

一是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保护是为了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更可持续、更加协调的发展;发展是在更高层次、更重质量的轨道落实保护,既是一种带有约束性的发展,更是一种能级迭代的发展。如果不能真正弄清发展与保护的这一底层逻辑和辩证关系,就会误把维持现状当保护。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就其本质而言,在新的发展阶段本来就是统一的,因此长江大保护工作中实际上也蕴含着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新机遇。

二是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这里所说的安全,是指涵盖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广义的全方位安全,而不仅仅指一般意义上的生态环境安全、经济安全等方面,更多地包含了影响战略全局的非传统安全因素的深刻影响。长江大保护涉及到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水文化多个方面、多个领域的安全,涉及到流域治理的底图单元,涉及到“一江清水向东流”和“一江清水向北送”,关乎长江经济带和中部地区的协同发展。因此,将“安全”上升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素而非外部条件的高度来对待,才能更加深刻地把握“安全”的底线要求与“发展”的高线追求统一起来。长江大保护背景之下对应的强产兴城、能级跨越之路正是一条安全发展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三是创新与发展的关系。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宜昌有着先天的生态优势、良好的产业基础、深厚的人文底蕴、坚定的政治保障。只要全市上下统一思想,迭代思维,创新方法,科技赋能、金融赋能、数字赋能,长江大保护大有可为。在抓大保护的同时,加大与三峡集团等大型央企合作,必将催生一批新业态,延伸多个产业链,释放发展的新优势、新潜能。同时还要认识到,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与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六城五中心”战略目标是完全耦合的,是对“六城五中心”发展目标的聚焦深化,让宜昌发展路径更清晰,选择更精准。“六城五中心”也丰富了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的具体内涵,形成了宜昌未来城市目标体系的战略支撑。

(市社科联副主席 龙会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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